微信一瞬间 自说自画

官司 – 自说自画 8

文 图 左映雪

不是迫不得已,没人愿意生气,花钱,耗费时间去打官司。

我来美国读研究生院的第一年,认识了一位从外州转过来的中国L同学,他的专业是政治学。L同学英语好,头脑灵光,但不太专研功课,整天只琢磨着如何赚钱。

一天L同学打电话约我和太太去他家里做客,说是在琢磨着开一个中国餐馆,有可能需要我帮忙搞点设计和门面装潢。我答应了他,但也没太在意,心想做生意没有那么容易,一个外国来的穷学生从啥地方弄钱搞投资?

常言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两个多月后的一天,L同学又兴致勃勃地来电话,再次请我吃饭,说他的中餐馆已经有着落了。我应约来到他家,只见一位客人随他站在门口相迎。这人中等身材,壮硕结实,方脸黑里透红,讲一口中气十足,口音很重的普通话。他是L同学在外州课余时打工那家餐馆的大厨,来这里准备跟L同学合伙在学校旁边的小镇上开一个特色中国餐厅。

晚餐丰盛,席间推杯换盏,大家谈兴甚欢。闲聊时,我好奇的询问大厨是从国内那里来,令我十分意外,他是海外华人,来自一个东南亚邻国。有趣的是,他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竟然是在邻国的中文学校里学的。文革期间,我国外派很多教中文的老师到东南亚国家开门办学,输出革命。大厨是个地道的文革产物,会唱很多文革歌曲,背诵不少主席语录。越战后,他随印支难民潮来到美国,在难民营里被稀里糊涂的关了几年,备受煎熬。离开难民营后,他游荡在东部几个州的中餐馆厨房打杂,耳濡目染,勤学苦练,学会炒菜后,几经跳槽,混成个大厨。

L同学和他大厨朋友选定的中餐厅,在我们学校十几英里外的一个有几千人口的小镇,从学校开车到那里,不超速只需十几分钟,交通极为方便。

我作为来自中国的画家,对设计中餐厅的艺术装置,有特殊的优势。所以L同学和大厨列出一个清单,非常恳切的请我帮忙设计和制作餐厅的艺术装饰。根据工作量和制作难度,我提出了一个包含强烈中国文化特征的设计方案,他们喜出望外,毫不犹豫的表示接受。 我们那代人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环境下,对契约没有任何概念。鉴于大家都是朋友,我觉得没有必要签订什么商业合同。毕竟我们中国人都信奉一诺千金,更何况L同学和大厨一再承诺,等餐厅开张后一定会立刻按件付酬,绝不食言。

根据L同学和大厨最大限度压缩原始投资的想法,在实地考察餐厅后我提出了一个更具体和详细的设计和制作方案。我准备就地取材,选择价格适当,容易制作的材料。在装饰中突出利用剪纸,镂刻及书法这些特殊的中国艺术形式,强调典雅,别致的中式文化情调。我希望将来的顾客在这个边远小镇的中餐厅,不仅可以品尝中式美味佳肴,同时也可以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体验中国艺术的视觉力道。

我利用几个周末,从早到晚工作在餐厅,设计并制作了一个木质镂空月亮门作为内外厅的间隔通道。为装饰正门对面的迎宾墙,我刻制了一副高两米,宽6米的书法,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李白这首诗气势磅礴,在餐厅墙面上熠熠生辉。最后,当正门外的牌匾挂起来时,L同学和大厨看着内外焕然一新的餐厅,显得激动,兴奋和惊叹。感激涕零之余,他们付给我六张分期付款支票,并一再表示,我为他们所做的装饰设计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美轮美奂!

餐厅开张后,顾客盈门,生意兴隆。吃客们高度评价这个饭肴可口,环境优雅的中餐厅。没多久,它就成了周边一带的文人雅士最喜欢光顾,宴请亲朋好友的一个热门去处。

朋友和大厨的钱袋渐丰,我也顺利的提兑了第一张支票。然而,高兴的劲头尚有余温,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我存进银行的第二张支票被退了回来。我感到奇怪,去银行查询,得知余下的5张支票已经全部失效。我想一定是某个环节出了差错,于是找到L同学和大厨询问,结果发现,事过境迁,人事已非。他们明确表示,经过反复核算,认为一张支票已经足够支付我的全部劳务。无论我怎样的交涉,都被他们无情的断然拒绝。

过河抽板,反眼不识, 让我感到如同吃了苍蝇。无奈之下,我把他们告到小镇法庭。

一晃就是秋天,开庭的日子到了。

那天早上,细雨绵绵,冷清清的小镇,给人丝丝凉意。

法庭就在小镇政府旁边,离中餐厅不远。我提前半个小时赶到那里,坐在空荡的前厅,心情有些紧张,毕竟这是第一次打官司,而且还是在国外。不一会儿,庭外传来停车声,大厨及他的几个亲戚跟着律师神气活现的来了,我发现L同学居然没来出庭。

上午10点,法官来了,宣布开庭。

法官很斯文,带一副金丝框眼镜,灰白的头发,宽阔的前额下一双深邃,审慎的眼睛。他身着黑袍,端坐在审判台后面。被告席上,大厨一行与他的律师一色西装革履,各个头发梳的一丝不苟闪闪发亮。我作为原告,衣着衬衫布裤,单枪匹马,形只影单。

法官宣布了法庭程序和法庭规则后,我开始详细的陈述事情始末,并向法庭提交了我为餐馆内外装修所画的所有设计草图,并逐一说明每一件设计的想法,所用材料,制作过程。我向法官申诉,被告唯利是图,背信弃义,使用支票诈骗手段,恶意赖账,意图无偿占有我创造性的劳动成果,为此,肯请法庭维护公平,惩恶扬善,匡扶正义。

我的陈诉刚结束,对方的律师就站了起来,他是一个中等身材,大腹便便,油光满面,秃顶的脑袋上有几缕稀疏头发,50多岁的白人老头。他首先向法官点头,缩身献媚一笑,又同大厨一番交头接耳,之后开始辩护发言。

这位辩护律师巧舌如簧,在他的嘴里,见利忘义,背信弃义的被告变成了是一个遵纪守法,为人慷慨大方的善良人。被我恶意地设陷,敲诈,诬告。而作为本案真正受害人的我,则被他描述成一个穷酸潦倒,没有合法工作身份,见钱眼开,寻机敲诈朋友,满脑子恶念的中国人。他编织谎言,说我是主动去餐厅,情愿无偿帮助自己的朋友L同学,只干了不足十几个小时,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零活,目地是换取可能的机会在餐厅长期打工赚钱。

辩护律师荒谬的辩称,尽管我同被告没有任何契约关系,没有合法的工作身份,且仅仅帮忙干了不足20个小时的零活,但为人忠厚的大厨,无意让我白干,他给我的那张兑现了的支票,就是我的工钱。它超过了二十几个小时的计时工资,绰绰有余的展现了大厨的为人宽厚与善良。

这位律师的辩护让我感到震惊和愤怒。我完全没有想到在号称公平,正义的美国法庭上,光鲜体面的律师居然可以这样不负法律责任的颠倒黑白,恶意中伤,编造谎言,诽谤他人!对这种信口雌黄,毫无良知底线的无赖式胡搅蛮缠,我毫无精神准备,一时无语,瞠目结舌。

我努力控制自己平静片刻,强忍心中怒火,提醒法官注意被告律师对我毫无根据的恶意诽谤,以及他带有歧视性的语言,然后冷静的用事实逐一驳斥辩护律师的狡辩,揭露被告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的无赖勾当。

做为外国留学生,我完全清楚自己不能工作这条法律规定,因此我没有非法工作。作为一个画家,根据这家餐厅的艺术装置需要,我构思,专门设计,亲手制作了这些独一无二的特别装饰,我出售的是艺术性劳动和艺术性创造。

我问被告律师,能否明示,美国可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禁止外国艺术家出售自己的艺术作品和艺术家的劳动创造?我为这家中餐厅内外装修所做的全部设计,创造,制作都经过被告的认可,我们双方有清楚的口头协议,我呈交给法庭的六张支票就是清楚确凿的契约证据。

令人无法想象,当时恨不得对天发誓的被告,事后不仅蓄意撕毁协议,还极力否定我劳动的创造性价值,更编造谎言,对我恶意中伤,诽谤。但事实是胜于雄辩,我做的艺术性装置每天都在中餐厅里迎接八方来客,持续的为餐厅赢得盛誉,不断的派生着不可忽视的利润。

我希望法官明辨,尽管辩护律师能言善辩,振振有词,有能力把死人说活。但谎言毕竟是谎言,诡辩永远不能粉饰和掩盖被告忘恩负义,损人利己的卑鄙伎俩。

庭审过程中,法官不动声色,默默的注视着我们交叉激辩的双方,不时插话提问,低头动笔,埋头记录。

双方辩论结束,休庭一个小时后重新开庭,法官开始宣布判决。

法官说,在听取了双方所有的证词,查看了双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据,考虑了本案所涉及的所有相关因素后,他认为原告起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求合理,法庭予以支持。

至于辩方律师提出原告不具备合法的工作身份,身为外国学生不可接受报酬的说法,法官予以否定。他认为,这个案子只涉及商业纠纷,与移民政策和移民法律毫无关联,此外,这里不是移民法庭,他也不是移民法官。

法官肯定我为餐馆所做的一切设计和制作是艺术创造性劳动,这些装置物独一无二的视觉特点有艺术作品的特有属性。

法官还驳斥了辩护律师认为我设计和制作只用了非常有限的少量时间,与我诉求的所谓艺术价值不成比例的说法。法官认为,艺术作品的价值与创作时间的长短无关。他举例,有位叫雅妮年仅10岁的中国小姑娘,来美国办画展,在现场演示,画了一幅写意 “猴子捞月”,仅用十分钟完成,即刻被收藏家以一万美金买走。这个例子清楚的说明被告方对艺术品价值的鉴定方式毫无专业道理,没有法理依据。

法官判定我胜诉,责令被告必须在三个月内付清所有欠款,否则将被视为蔑视法庭论处。

最后法官告诫双方,本案来龙去脉非常清晰,不应该有任何节外生枝的纷争。契约是正常商业活动,买卖双方的利益保障,无论书面或口头契约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商者必须恪守。商人需要智慧,但更需要具备诚实,守信,善意,尊重他人权益的良知。各位谨记“Everyone love fortune, in proper way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被告律师用手抵着嘴,沉默的看着法官。旁边的大厨茫然的望着天花板,他撕开领口,那双掌勺的两只大手交错着,在脸上不停的抹着,汗滴。。。颌下土。。。

我走出法庭,雨停了。

长吸一口气,举头望天,眼前一片湛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