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路易时报 移民新法

L-1簽證持有人配偶無須申請就可在美工作

Spouses of Immigrant Workers No Longer Need to Apply for a Work Permit

【聖路易時報訊】拜登政府11月10日(週三)在一項集體訴訟中達成和解,允許L-1簽證持有人的配偶無須申請就可在美工作。根據和解協議,政府還將自動將H-1B簽證持有人配偶之工作許可延長至多6個月。

L-1簽證是一種非移民工作簽證,它適用於在美國和其它國家都有機構的跨國公司,從國外的分公司派遣經理級高管或專業技術人員去美國的分公司工作的工作簽證。

H-1B簽證是美國簽發給在美國從事專業技術類工作人士的簽證,屬於非移民簽證,是美國最主要的工作簽證類別。

根據移民法和國籍法,以上L-1簽證人士和H-1B簽證人士的配偶有資格獲得L-2和H-4衍生工作簽證。根據法律,美國移民局必須在30天內處理這些簽證申請,但是因為嚴重的處理積壓,造成有關案件長達數月的延遲,導致許多申請人因此失去工作。

在前川普總統時代,還要求這些配偶在更新工作許可證時進行指紋採集等項目,更增加了簽證處理的延誤,再加上新冠病毒疫情,申請案件積壓的情況更形加劇。

今年3月,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AILA)和其他幾家公司的律師對國土安全部提起聯邦集體訴訟,要求撤銷規定,並要求移民局自動給與L-2和H-4簽證持有人,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延長就業期限,這項訴訟最終獲得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