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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或离婚人士需要注意的税务事项

【圣路易时报讯】当夫妻分居或离婚时,他们关系的改变会影响其税务状况。从报税目的出发,国税局在一对夫妇获得离婚或分居抚养费的最终判决前,都将其认定为已婚。

更新预扣税

当纳税人离婚或分居时,他们通常需要通过向雇主提交一份新的《表格W-4,员工预扣税证明》来更新其适合的预扣税。如果他们收到赡养费,可能需要缴纳预估税款。纳税人可以通过IRS.gov上的预扣税估算器来确定他们是否预扣了正确的金额。

赡养费和分居抚养费的税务处理

  • 根据离婚判决、分居抚养费判决或书面分居协议,支付给配偶或前配偶的金额,或为视为联邦税收目的上的赡养费或分居抚养费。
  • 某些赡养费或分居抚养费可由支付方配偶进行扣除,而收款方的配偶必须将其包含在收入中。

与被抚养子女和抚养相关的规则

一般来说,拥有孩子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可在其税表上申报该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平分监护权、并且没有提交联合申报表,他们将不得不决定由哪位父母来申报该子女。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纳税人应参考第504号出版物,离婚或分居的个人(英文)中的决胜局规则。子女抚养费,付款方不能扣除,也不对收款方征税。

并非离婚或分居文书下的所有付款(包括离婚判决、分居赡养费判决或书面分居协议)都属于赡养费或分居赡养费。赡养费和分居赡养费不包括:

  • 子女抚养费
  • 非现金财产结算 – 无论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
  • 夫妻共有财产收入中您配偶那部分的付款
  • 为了维护付款人财产的付款
  • 付款人财产的使用
  • 自愿付款

子女抚养费不可扣除,也不被视为收入。此外,如果离婚或分居文书规定了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并且付款方配偶支付的款额低于所需总额,则这些付款首先用于子女抚养费。仅剩余金额被视为赡养费。

如果需要,报告财产转让

通常,如果纳税人因离婚而将财产转移给其配偶或前配偶,则该转移不存在确认的损益。人们可能需在赠与税申报表上报告该交易。

更多信息:

第452号税务主题,赡养费和分居抚养费

订阅美国国税局税务提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