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路易时报

密蘇里州上訴法院判決 支持聖路易郡禁止堂食規定

Court of Appeals Sides with St. Louis County in Indoor Dining Lawsuit

【聖路易時報訊】密蘇里州上訴法院12月10日(週四)作出判決,支持聖路易郡禁止堂食公共衛生規定,禁止餐廳和酒吧提供堂食。自新冠病毒疫情 在聖路易郡爆發以來,這是第六個法院判決支持聖路易郡發佈的公共衛生命令。

密蘇里州餐館協會聯合部分餐館於11月18日向聖路易郡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聖路易郡11月17日頒布的禁止餐館酒吧提供堂食衛生禁令。聖路易郡巡迴法官John R. Lasater於11月20日拒絕取消限制堂食的公共衛生命令。

接著密蘇里州餐館協會等再向密州上訴法院提訴,要求撤銷法官John R. Lasater同意禁止堂食的禁令。上訴法院要求Lasater法官在9日前做回覆,這時候,聖路易郡的代表律師也向上訴法院提出拒絕餐館的請願。

在做出支持聖路易郡禁止堂食判決時,上訴法院同時還考慮了前密蘇里州最高法院法官、法學教授Michael Wolff提出的建議,認為取消禁令將會影響病毒防疫和危及生命。Wolff教授的建議還代表聖路易大學健康法研究中心教授Robert Gatter,以及該大學公共衛生與社會正義學院院長Thomas Burroughs的意見。

據聖路易郡郡長辦公室表示,目前聖路易郡有近5000家餐廳中,只有幾家不服堂食禁令提起訴訟,目前塵埃落定。根據資料顯示,聖路易郡地區有5家餐廳因違反堂食禁令而被勒令歇業。

郡長Dr. Sam Page說,我們將繼續與新冠病毒疫情對抗,繼續與餐廳業者和社區進行公開而尊重的對話溝通,也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就可以安全的開放室內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