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路易时报

密蘇里州通過法律 可攜帶槍枝上公車

【聖路易時報訊】密蘇里州3月8日(週一)以124票對32票通過隱蔽式攜帶槍枝可以搭乘公共交通運輸工具 但是不包括Amtrak 火車。

這項法律是由密蘇里州眾議員Adam Schnelting(共和黨,聖查爾斯郡)發起,他表示,這項立法有助於保護憲法第二修正案和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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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是美國權利法案之一,並於1791年12月15日正式通過,它保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亦即公民享有正當防衛的公民權利。

這項法律當然受到其他密州眾議員的質疑和辯論,眾議員Wiley Price(民主黨,聖路易)說,如果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乘坐公共汽車,而帶槍的人沒有心理準備,在擁擠顛簸的公車上拔槍開火怎麼辦,再加上聖路易酷熱的夏天,人們心煩氣躁,就算有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士,在高壓下也不一定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Schnelting則反問Price是否有攜帶隱藏式槍枝的人向精神病患者和殘障人士開槍的案例,Schnelting說,有的反而是在公共汽車上攜帶武器被沒收的紀錄。

在這兩位眾議員辯論之後,密州眾議院投票,同意縮短辯論時間逕行投票,該法案最後投票結果通過。